電話:15976217862(黃總)
郵箱:174176545@qq.com
地址:廣東省惠州市江北德威大廈1108
一、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,除提交上述之一的產權證明外,還應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證明:
1、屬租賃的,提供房屋租賃協議(出租方應是房屋所有者,承租方應是正在申請開辦的企業);若屬轉租的,應提交轉租協議(出租方為原承租方)和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同意轉租的證明或在轉租協議上蓋章確認;
2、屬母企業無償提供給子企業使用的,提供母企業出具的無償使用證明;
3、房屋產權屬股東所有,由股東無償提供給所投資的企業使用的,提供股東出具的無償使用證明。
二、以底層房屋和二樓以上住宅(含二樓)作為經營場地的,則另應提交規劃部門的審批意見,惠州公司注冊公司告訴你以下特殊情況作特殊處理:
1、房管部門的直管公房,已辦理“住改非”手續,或產權屬部隊的房屋,已經部隊相關部門批準作為經營用房,如屬二樓以上住宅,則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;如屬一樓房屋,均需去規劃部門審批,工商部門憑規劃部門同意意見或“不屬破墻開店”意見,辦理登記注冊;
2、房管部門已頒發《房屋租賃許可證》,或國土資源部門已頒發《土地使用權租賃許可證》的,不論房屋性質,也不論房屋層次,均不再去規劃部門審批;
3、原有廠房內再辦工業企業,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;
4、賓館主樓一樓作為經營用房,不再報規劃部門審批,但其裙房仍需報批。經濟適用房不得作為經營場所。
三、若房屋的“產權證明”標示的地址、所有權人與實際情況不一致,則應提交下列之一的證明文件:
1、前述“產權證明”的地名若與實際地名不符,則應提供地名辦的證明(地名辦的證明在注明新地名的同時必須注明原地名);
2、簽訂房屋租賃(使用)協議、出具房屋無償使用證明的,房屋所有權人若與前述房屋“產權證明”上的房屋所有權人不一致時,則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改變姓名或名稱的證明。
3、若實際地址不變,只更換門牌號碼的,只需提供地名辦的證明。
4、如實際經營地址尚未確定門牌號碼的,由申請人提供場所具體位置的描述。